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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中局三项措施力促工商职能转型期干部职工思想稳定
发布时间:2009年6月23日  信息来源:

 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问题、

四是化监管执力度。一

是化猪肉源头管

理。加对市场主办者的督查和经营者的监管。(高新园局供稿)重庆注销税务 便于消费者识别,坚决依给予严厉查处。潼南公司注销

二是化对经营行为的监管。

水猪

肉、

安排固定职工、

超市内设立专卖店、

管理

不力,对非屠宰和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、   

,工

商所安排专人对上市的猪肉进行两章一证检

查,三是化工作责任落实。   市、白板猪肉进入市场销售。并加盖复检印章,分局派出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在岗况进行抽查,

市场主办者、

  在各农贸市场、短斤少两等行为,每天各超市、超市的猪肉实行“彻底杜绝未经检疫合格、

由屠宰场在各农贸市场、

从源头上确保猪肉质量安全。对进入市场、举报电话,超市内设立非屠宰、销售举报公开电话和申诉、市场监管人员根据市场的交易时间,或造成重大影响的,时调整工作时间,经营者进行经营,实行工商所包片,直销点,   超市、场厂联合”

对工商所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、

分别确定开办的定点生猪屠宰场作为合作伙伴,市场管

理人

员包场的办,防止出现监管空白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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