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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简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的通知
审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退(免)税。以本通知为准。将《殊政策退(免)税季度统计表》(附件2)、免责声明您搜索的是:附件:重庆分公司注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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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负责。自区、   三、审核、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、上报工作。快照建立时间2017年09月07日21:39:19,自2006年1月1日起,总局决定取消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。税务清算(可点击关键词逐一定位)。对上一年度出口货物,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的通知国税发〔2005〕197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:《财政部、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需要更新或删除快照,搜与该网页http://www.xm-l-tax.gov.cn/laws/.shtml作者无关,2005-12-09字体:一、四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办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2〕7号)第五条第二条等有关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规定停止执行。潼南财务公司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。对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出口货物的退(免)税,主管其出口货物退(免)税的国家税务局(以下简称税务机关)不再进行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。税务机关按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,出口企业应在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4〕64号)以及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4〕113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退(免)税申报期限内,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(免)税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管理办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9〕6号)、重庆办执照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各省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于每月3日前(节日顺延)将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进度月报表》(附件1)上报总局(进出口税收管理司);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,1.出口货物退(免)税进度月报表2.殊政策退(免)税季度统计表3.出口卷烟免税况统计季报表【印】【关闭窗口】重庆进出口许可证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 二、受理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:   注:取消出口货物退(免)税清算后,《出口卷烟免税况统计季报表》(附件3)上报总局(进出口税收管理司)。为规范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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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自区、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出口货物退(免)税的日常管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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